|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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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应天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洪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河南洪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169,858元,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东莞市应天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2-24 |
| 发布日期 | 2020-12-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