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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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 根宁翰保险公估(中国)有限公司 江苏宜开电气有限公司 日月光半导体(昆山)有限公司 江苏士兴机电空调安装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付原告日月光半导体(昆山)有限公司保险金3927280.24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4918元,由原告负担19600元,被告负担3531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户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0×××76。 |
| 裁判日期 | 2019-01-15 |
| 发布日期 | 2020-12-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