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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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惠州市惠阳区粮食企业集团公司 惠州市恒顺源实业有限公司 广州珠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2020)粤1303执3036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惠阳市大岚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惠州市惠阳区粮食企业集团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惠州市恒顺源实业有限公司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12-24 |
| 发布日期 | 2020-12-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