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武汉商控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武汉市商控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加班费86753.75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550元,减半收取计1275元,由原告***负担291元(已付),由被告武汉市商控实业有限公司负担984元(原告***已预付,被告武汉市商控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随上述应付款项一并向原告***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21 |
| 发布日期 | 2020-12-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