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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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泰达讯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日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辰溪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辰溪县人民政府支付原告深圳市泰达讯科技有限公司土石方工程款11468242元; 二、由被告辰溪县人民政府支付原告深圳市泰达讯科技有限公司测量、勘察费30000元;杨先知、麻族元、刘梅珍等迁坟费用16740元;刘优良鱼塘补偿费6000元;工程设计费60000元,共计112740元; 以上(一)(二)项损失共计11580982元,限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 三、驳回深圳市泰达讯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139760元,鉴定费120800元,合计260560元,由被告辰溪县人民政府负担156336元,原告深圳市泰达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0422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0-28 |
| 发布日期 | 2020-12-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