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广州百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资兴市***粮油店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原告广州百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打火机; 二、被告资兴市***粮油店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广州百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1500元; 三、驳回原告广州百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广州百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00元,由被告资兴市***粮油店负担2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1-20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