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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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七冶博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皓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贵州贵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类型 | |
| 案号 | - |
| 案由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七冶博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依法征收案件受理费计人民币60元,由原告七冶博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陈培琼 人民陪审员 曾崇政 人民陪审员 冯明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日 法官助理冉慧芳 书记员宋飘飘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