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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告***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富水支行开立的账号为62270071012********的账户内存款的冻结; 二、解除对被告***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阳县支行开立的账号为62284511980********的账户内存款的冻结; 三、解除对被告***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阳支行开立的账号为43406171********的账户内存款的冻结; 四、解除对被告***在开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紫江分社开立的账号为62289300010********的账户内存款的冻结; 五、解除对被告***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开立的账号为085e9858ef8494c938e13ccb2@wx.tenpay.com的账户内存款的冻结; 六、解除对被告***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阳支行开立的账号为43406171********的账户内存款的冻结; 七、解除对被告***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阳县支行开立的账号为62284811988********的账户内存款的冻结; 八、解除对被告***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开立的账号为085e9858ebb2bc6e465c29b95的账户内存款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7-15 |
| 发布日期 | 2020-12-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