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化隆县春蕾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尖扎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青海省尖扎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青2322执177号 万玛仁青: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万玛仁青与被执行人化隆县春蕾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我院依法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化隆县春蕾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在尖扎县自然资源局的工程款2192768.34元。2020年12月23日,申请人万玛仁青同意将执行款2192768.34元分别向(2020)青2322民初165号一案支付600000元,向(2020)青2322民初166号一案支付920000元,向(2020)青2322民初398号一案支付260000元,剩余执行款388681.34元以法银直联方式向申请人万玛仁青给付,申请人万玛仁青明确表示自愿放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执行费24087元交至本院诉讼费账户。至此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