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南支公司 |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定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定南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赣0728执1637号 徐细娥、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南支公司 本院执行的徐细娥申请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南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南支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74083.02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