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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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汇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航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同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华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同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航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协助将北京市朝阳区10号乙座(2号楼)1301、1302、1304、304、101、104、105室共7套房产过户至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名下; 二、驳回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0083元,由华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同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45041.5元(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由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担45041.5元(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21 |
| 发布日期 | 2020-01-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