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天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北京天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退还原告***认购定金及购房款一千四百四十二万五千元,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支付该款自二〇一九年六月五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五万四千二百五十四元,保全申请费五千元由被告北京天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之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13 |
| 发布日期 | 2020-01-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