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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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桂0802执恢588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黄武利与被执行人韦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桂0802民初4816号民事调解书,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于2020年12月21号,申请执行人本次执行得款15万元后,放弃本案剩余债权,同意本案以执行完毕结案。因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已履行完毕,本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