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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一审20-1520判决书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保证金10000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承包费23767元;

三.被告***对被告***上述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在承担上述责任后可向被告***追偿;

四.驳回原告***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元2868元,由原告***负担1000元,由被告***负担186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交纳上诉费,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按期预交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09-19
发布日期 2020-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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