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漳州市吉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余江隆顺物流有限公司
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
漳州隆顺物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2019)闽0602民初4310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659元,二审案件受理费658.7元,均退还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0-04-28
发布日期 2020-12-2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