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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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宁夏三和日升化工有限公司 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宁夏中元天方经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宁夏中元天方经贸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6240元,退还原告宁夏中元天方经贸有限公司。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 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04 |
| 发布日期 | 2020-01-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