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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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上海南房(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要求确认被告上海南房(集团)有限公司将上海市黄浦区丽园路XXX号房屋公房承租人变更为被告***的行为无效等所有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60元(原告***已预缴),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为人民币80元,由原告***负担,本院退还原告***人民币8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05 |
发布日期 | 2020-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