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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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深圳市齐华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南宁市齐华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或冻结被申请人南宁市齐华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齐华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价值人民币117184.39元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3-25 |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