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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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东方热电配套有限公司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贡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查封、扣押被告自贡东方热电配套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或其他有关财产共计价值1700,000.00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届满如需继续保全,应在本裁定保全期限届满前七日内由申请人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06-24 |
发布日期 | 2020-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