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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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蓝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淮安市三友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淮安蓝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他等额财产,限额425480元。 案件申请费2647.4元,申请人已预交。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1-20 |
| 发布日期 | 2020-12-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