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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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耒阳市大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湖南红印电源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询、冻结、划拨、扣留、提取冯红印、耒阳市大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湖南红印电源高新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或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20748408元(暂未计算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或者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12-27 |
| 发布日期 | 2020-12-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