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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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新现代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 武汉聚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续查封在被执行人谭川名下位于汉阳区平山正街16号人信·汉商银座ABC座栋C单元14层3室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阳2014005167)。 二、续查封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汉阳区四新南路与梅子西路交叉口绿地新都会48栋1-3层3室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阳110431388)。 三、续查封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8-07-03 |
| 发布日期 | 2020-12-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