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平凉市双星商贸运业有限责任公司 平凉市宁孚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平凉市金运来运业有限公司 平凉市崆峒区双星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平凉市崆峒区双星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12640元,减半收取6320元,由原告平凉市崆峒区双星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7-03 |
| 发布日期 | 2020-12-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