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四川加乐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达雄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巴中市新天一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 法院 | 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巴中市新天一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侵害原告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7334385号“Face”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二、驳回原告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00.00元,由原告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00.00元,由被告巴中市新天一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0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8-31 |
| 发布日期 | 2020-12-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