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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阳康信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智杰软件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伙协议纠纷
法院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山西智杰软件工程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贵阳康信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利润200000元。

二、驳回原告贵阳康信科技有限公司其余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518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贵阳康信科技有限公司负担7868元,被告山西智杰软件工程有限公司负担46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9
发布日期 2020-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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