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阳林城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海天房地产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贵阳林城万宜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贵州博宏朝阳旅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0元,由原告贵州博宏朝阳旅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8-12-11
发布日期 2020-12-2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