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临海市华信涂料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宁海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226执恢1004号 申请执行人临海市华信涂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杨建武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0)甬宁民初字第0162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1月2日向我院恢复执行,我院于同日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立案执行的(2011)甬宁执民字第3500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12-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