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物权保护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北壳牌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廊坊豪钰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物权保护纠纷
法院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2016)冀1081民初1882号民事判决;

二、上诉人河北壳牌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受损房屋拆除重建工程费用、设备搬迁及机器调试费用、更换线路费用;新增变压器费用、因搬迁停产工人工资、鉴定费合计577046.28元。

三、房屋空置损失按每年36000元计算,自2013年5月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后的2个月止。

四、驳回被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4200元,由上诉人河北壳牌石油销售有限公司负担7000元,由***、***负担72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8400元,由上诉人河北壳牌石油销售有限公司负担14000元,由***、***负担144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2-26
发布日期 2020-12-2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