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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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中盛兴业经贸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 江苏中邦制药有限公司 济南建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善盟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 法院 |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中邦制药有限公司、济南建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20000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1120元,由申请人济南中盛兴业经贸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11-5 |
| 发布日期 | 2020-12-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