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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一审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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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行政处罚
法院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户名: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43×××18,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汉口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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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 2019-7-18
发布日期 2020-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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