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乐宾百货(天津)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准许利惠公司(LEVISTRAUSS&CO.)撤回起诉; 二、撤销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8)津01民终7613号民事判决及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2018)津0101民初236号民事判决。 一审案件受理费3300元,由利惠公司(LEVISTRAUSS&CO.)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300元,由利惠公司(LEVISTRAUSS&CO.)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19-11-26 |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