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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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西安聚华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陕0116执恢1016号 西安聚华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雷宁、毛莉: 西安聚华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雷宁、毛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西安市雁塔区公证处作出的(2017)西雁证执字第219号执行证书生效后,申请执行人西安聚华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雷宁、毛莉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上述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已领取本案全部案款。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0)陕0116执恢1016号案件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