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陕西杰通工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结案通知书(2020)陕0104执恢1114号陕西杰通工贸有限公司、西安国际港务区川豫塑料制品厂、任某某:我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陕西杰通工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安国际港务区川豫塑料制品厂、任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任某某已将该案执行标的已全额给付申请执行人。申请人确认该案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陕西杰通工贸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的(2018)陕0104民初4262号民事调解书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本院作出的(2018)陕0104民初4262号民事调解书已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结案通知书(2020)陕0104执恢1114号陕西杰通工贸有限公司、西安国际港务区川豫塑料制品厂、任某某:我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陕西杰通工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安国际港务区川豫塑料制品厂、任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任某某已将该案执行标的已全额给付申请执行人。申请人确认该案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陕西杰通工贸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的(2018)陕0104民初4262号民事调解书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本院作出的(2018)陕0104民初4262号民事调解书已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12-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