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南通鼎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定淮门支行
南通市金厦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执 行 通 知 书

(2019)苏0106执2635号

南通市金厦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与南通鼎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南通鼎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5月16日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责令你(或你单位)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立即履行相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本院账户:开户行:中国银行南京定淮门支行;开户名: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账号:62326361001********。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六日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12-2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