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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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建开发装饰有限公司 佛山市禅城区越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佛山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悦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广州城建开发装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46565元; 二、被告广州城建开发装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以46565元为本金,从2019年7月21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464元,因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732元,由原告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09元,被告广州城建开发装饰有限公司负担52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7-6 |
| 发布日期 | 2020-12-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