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合川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限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重庆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合川分公司给付责任定额款43120.39元及违约金4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28.02元,减半收取计564.01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20 |
| 发布日期 | 2020-12-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