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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惠州市伟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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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3119.7元(8295.31元+4824.39元),减半收取6560元,由***负担4148元,***负担2412元,***向本院多交的4147.31元及***向本院多交的2412.39元,本院予以退回。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0-11-11
发布日期 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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