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张家口维克特机械有限公司
张家口市宣化海兴机械有限公司
张家口汇洋机械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股权转让纠纷
法院 河北省张家口市下花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股权转让金人民币24万元。

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减半收取3650元,***负担1200元,***负担24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16
发布日期 2020-01-2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