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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洛阳市菩邦物流有限公司 河南驿通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 驻马店市三和汽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保险金274167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004元,由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负担2706元,由原告***负担29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七份,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31 |
| 发布日期 | 2020-01-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