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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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0903民初1575号 原告:***,男,汉族,生于1965年1月27日,户籍地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 被告:***,男,汉族,生于1972年9月25日,户籍地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7日立案。2020年6月16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计150元,由原告***负担。 |
裁判日期 | 2020-6-16 |
发布日期 | 2020-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