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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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山东铭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安丘市奥盛玻璃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 法院 | 安丘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鲁0784执2272号 安丘市奥盛玻璃钢有限公司、山东铭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安丘市奥盛玻璃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铭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9)鲁0784民初5313号民事调解书定作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山东铭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履行全部义务。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得到了实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8条第4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鲁0784执2272号案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九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