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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2019)鲁1102民初60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及一审诉讼费负担部分; 二、撤销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2019)鲁1102民初607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三、***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本案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案件受理费50385元,由上诉人***负担25192.5元;由被上诉人山东荣华装饰安装有限公司、***负担25192.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2-01 |
| 发布日期 | 2020-12-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