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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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阜宁县正大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阜宁县不动产的查封; 二、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阜宁县不动产的所有权归买受人***所有,上列不动产的所有权自本裁定书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三、买受人***可持本裁定书至相关机构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10-19 |
发布日期 | 2020-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