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大连乾邦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鲁14**执1990号 溧阳市溧城王思潼机械设备经营部、大连乾邦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0年12月18日立案执行的(2020)鲁1425执1990号溧阳市溧城王思潼机械设备经营部与大连乾邦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据齐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1425民初4299号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大连乾邦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应于2020年12月15日向申请人溧阳市溧城王思潼机械设备经营部支付各项损失128万元,本院于2020年12月21日扣划被执行人溧阳市溧城王思潼机械设备经营部银行存款1303583元,扣除执行费15283元,剩余案款1288300元过付给申请人溧阳市溧城王思潼机械设备经营部,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