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瓦房店精密阀门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100万元。冻结期限十二个月。 二、查封申请人***(共有人潘振)名下坐落于鞍山市铁西区的辽(2017)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x8号房屋一处;查封申请人***(共有人潘振)名下坐落于鞍山市铁西区的辽(2017)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x1号房屋一处;查封申请人***(共有人潘振)名下坐落于鞍山市铁西区的辽(2017)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x3号房屋一处。查封期限均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1-5 |
| 发布日期 | 2020-12-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