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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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新益电力线路器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沪0116民初16017号 原告:上海新益电力线路器材有限公司。 被告: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原告上海新益电力线路器材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17日立案。原告未在本院规定的时间内交纳诉讼费用。同时,原告也于2020年11月24日撤诉。 本案按原告上海新益电力线路器材有限公司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12-4 |
| 发布日期 | 2020-12-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