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潍坊现代塑胶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标行政管理(商标) |
| 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6)京行终5225号行政判决; 二、维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一中行(知)初字第7319号行政判决。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均由潍坊现代塑胶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6-30 |
| 发布日期 | 2020-12-24 |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潍坊现代塑胶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标行政管理(商标) |
| 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6)京行终5225号行政判决; 二、维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一中行(知)初字第7319号行政判决。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均由潍坊现代塑胶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6-30 |
| 发布日期 | 2020-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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