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仓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唐山中元诚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春澳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仓储合同纠纷
法院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2019)冀0209民初2032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重审。

二审案件受理费92800元,退还上诉人河北春澳实业有限公司46400元,退还上诉人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46400元。

裁判日期 2020-11-12
发布日期 2020-12-2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