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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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中元诚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春澳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仓储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2019)冀0209民初2032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重审。 二审案件受理费92800元,退还上诉人河北春澳实业有限公司46400元,退还上诉人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46400元。 |
| 裁判日期 | 2020-11-12 |
| 发布日期 | 2020-12-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