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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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浙江台州黄岩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头陀支行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1003执恢1462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台州黄岩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头陀支行。 被执行人蔡宣扬、蔡燕。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台州黄岩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头陀支行与被执行人蔡宣扬、蔡燕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2018)浙1003民初5260号民事判决书一案中[原执行案号为(2018)浙1003执4634号,恢复执行案号为(2020)浙1003执恢1462号]。经本院执行,本案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均已执行完毕,本院已作履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