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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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陕西邦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陕西邦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劳务报酬14265元,限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 案件受理费157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计78.50元,由被告陕西邦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7-26 |
发布日期 | 2020-12-23 |